对内容相同的音像制品怎样认定侵权?目前,音像制品侵权的现象越来越多,在侵权认定上,对音像制品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标准呢?对内容相同的音像制品怎样认定侵权?

内容相同,而出版社和名称不同的音像制品,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一、同一著作权人授权不同出版社出版的;

二、不同著作权人创作的,内容相同只是巧合而已;

三、其中有侵权音像制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①的规定,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即使内容相同,也不能认定谁侵犯了谁的著作权,每位作者对自己的作品都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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