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法定代表人:张慧博,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贾叶辉,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法定代表人:王丽萍,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贾叶辉,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委托代理人:贾叶辉,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负责人:耿宏图,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侯佳,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法定代表人:王鹤,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樊莉,河北南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梁世伟,河北南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法定代表人:张凯,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樊莉,河北南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梁世伟,河北南伊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以下简称置家公司)、上诉人***(以下简称智联公司)、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以下简称河北联通)、被上诉人***(以下简称星汉公司)、被上诉人***(以下简称鹿鼎公司)侵害网络域名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石民五初字第002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置家公司、智联公司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贾叶辉,被上诉人河北联通的委托代理人侯佳,被上诉人星汉公司及鹿鼎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梁世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河北联通、星汉公司、鹿鼎公司(以下称河北联通等三公司)向原审法院起诉称,河北联通于1997年创建了“银河网”(http://www.inhe.net),1997年至2002年期间,相继注册了“银河网”(inhe)一系列域名。“银河房产网”是“银河网”主打房产频道的独立品牌名称,依法在河北省网站备案公安管理系统上进行了注册备案,备案的网站名称为“银河房产网”,

关键字: 河北 被上诉人 上诉人 原审 委托代理人

上一篇:版权保护中心领导审批下一篇:商家进行网店转让时如何为自己的店铺定价?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9-9853-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