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热词注册商标一般有哪些风险?现如今,品牌战愈发激烈,商标作为品牌无形资产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为品牌保驾护航的有力法律武器。因为网络流行语的群众基础广、使用频率高、传播速度快,企业和商家自然对其亲睐有加。一有机会便卯足了劲将其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生怕错失热点,贻误商机。那么网络热词注册商标一般有哪些风险呢?

一、时效性

既然是网络热词,热度一定会受制于时间和事件的影响。人们总是习惯于喜新厌旧,过不了俩月,当下的流行词汇便会因过了“保质期”而被广大群众无情抛弃。商标注册周期长,可能商标注册下来所谓的流行语也已经不流行了,那么企业就要承担这样的损失。

企业总不能随着网络流行语的改变而更换商标吧,这是不现实的,也完全违背了商标的初衷。所以从网络流行语本身的特点来看,正是它们特有“时效性”降低了其作为商标使用的价值。

二、合法性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在这一道关卡上,将有过半的网络流行语光荣阵亡。

比如天津的飞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的“屌丝男士”也先后被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查程序中予以驳回,甚至最后发起行政诉讼也还是得到维持驳回决定的结果。灭顶之灾的根本原因在于,从商标局到法院都一致认同“屌丝”一词是网络文化中产生的讽刺用语,而它用做商标会对社会风气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网络热词虽不见得都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或多或少的调侃意味确实难登大雅之堂,不符合商业竞争规律,注册商标还是“正经”点好!

三、显著性

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从商标法的规定上看,大部分网络流行语并不具备显著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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