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先生年近八旬,是临沂大学退休中文教授。退休后丁教授历经十余年,编撰了《中华对联辞典》一书,该书经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后,社会反响较好,先后两次再版。2009年4月,丁教授在临沂新华书店发现有售的《中华对联词典》,该词典有抄袭自己辞典的嫌疑,出版单位是商务印书馆某公司。于是丁教授购买了该书,经仔细查对,丁教授发现该书大部分内容抄袭了自己的辞典。《中华对联辞典》中95%的内容被完全照搬到《中华对联词典》中,共计956副对联,217884字被直接使用。而商务印书馆公司并未经丁教授许可,也未向其支付任何报酬。

丁教授经朋友介绍,找到王勇律师要求维权。王勇律师经分析后认为,商务印书馆公司出版的《中华对联词典》使用了丁教授的作品,未给丁教授署名,亦未支付报酬,侵犯了丁教授所享有的著作权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相应的获得报酬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丁教授委托王律师代理后,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务印书馆某公司停止出版发行《中华对联词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商务印书馆某公司侵犯了丁教授的著作权。判决商务印书馆某公司停止出版、发行涉案《中华对联词典》,在《光明日报》上向丁教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丁教授损失5万5千元。判决生效后,商务印书馆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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