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以法官视角解读这些引人关注甚至举世瞩目的案件。

案例8网络代购引发的侵权案

个体户梁嘉超与其个人独资设立的美糕公司,在相关网站和网店上宣称“网络代理各大品牌糕点”等,所列特约品牌包含“美心西饼”、“香港美心”。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起诉主张两被告构成侵害商标权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网站销售方式实质即为代购,两被告与原告并无任何直接代理销售或其他合作关系,其在上述网站上所作宣传以及将“美心西饼”、“香港美心”列为其“特约品牌”,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遂判令两被告删除网站“美心”字样,发布启事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原告3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点评:法院在判决中准确界定了网络代购行为的性质,认定了网络代购行为不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若在代购网站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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